弘毅学堂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提升弘毅学堂学生国际竞争力与国际化培养力度,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大外字[2017]35号)、《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实施办法(2018修订版)》(武大本函[2018]143号)和《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实施办法(2022修订版)》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下半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评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资助对象要求
1. 符合《武汉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外字[2017]35号)、《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实施办法(2018修订版)》(武大本函[2018]143号)和《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实施办法(2022修订版)》文件所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符合荣誉计划条件:GPA满足3.0及以上,2022-2023学年无不及格成绩。
3. 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9月10日期间完成出国(境)交流学习活动, 并以总结报告或讲座的形式分享过个人出国(境)交流经历的学生。
二、 申请材料
1. 《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
2. 出国(境)交流学习成绩单或结业证明;
3. 项目费用或学费票据(支付证明);
4. 往返行程单票据(支付证明);
5. 签证页及出入境证明材料;
6. 2000字总结报告(附照片)或者在国际交流月做交流分享。
如需申请第2、3 类项目奖励经费的学生(详见《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实施办法(2022修订版)》),需提供参加第2、3 类项目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证明、科研成果或科研经历证明等。
三、 申请办法和评选流程
1. 请符合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1月24日之前填写如下链接:弘毅学堂2023年下半年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EVIV3ZQQW5zdEdi,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本科生院北311办公室。
2. 弘毅学堂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成立评审工作组,对申请学生及项目进行考察与评审,根据项目类型及交流学习成果确定资助人员及金额。
四、 其他
1. 有关事宜可咨询弘毅学堂综合管理办公室,027-68755925。
2.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
附件1: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
武汉大学弘毅学堂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