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一.选派计划
(1)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国家重
点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计划”、国家
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等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学生优先考虑;
(2)选派专业:根据已获资助项目相关规定;
(3)选派人数:根据已获资助项目相关规定。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
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
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
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应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
科生;
(3)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 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
点不低于3.5 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获选人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
信;
(5)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以上;
②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③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
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④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
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 分,托福95 分,德、法、意、西
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 级,日语达到二
级(N2),韩语达到TOPIK4 级;
⑤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
要求;
(6)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
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四.选拔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
(2)学院选拔;
(3)学校审核;
(4)国际交流部组织拟推荐学生(必须获得国外大学出具
的正式邀请信)进行网上报名、办理后续手续以及行前教育;
(5)学生派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
流项目的留学期限为3-10 个月,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如果未
经批准放弃资格或者不按期派出,5 年之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