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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来源:弘毅学堂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5日 16:19     阅读: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一.选派计划

(1)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国家重

点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计划”、国家

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等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学生优先考虑;

(2)选派专业:根据已获资助项目相关规定;

(3)选派人数:根据已获资助项目相关规定。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

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

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

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应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

科生;

(3)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 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

点不低于3.5 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获选人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

信;

(5)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以上;

②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③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

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④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

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 分,托福95 分,德、法、意、西

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 级,日语达到二

级(N2),韩语达到TOPIK4 级;

⑤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

要求;

(6)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

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四.选拔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

(2)学院选拔;

(3)学校审核;

(4)国际交流部组织拟推荐学生(必须获得国外大学出具

的正式邀请信)进行网上报名、办理后续手续以及行前教育;

(5)学生派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

流项目的留学期限为3-10 个月,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如果未

经批准放弃资格或者不按期派出,5 年之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



上一条: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