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武汉大学弘毅学堂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学院成立弘毅学堂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弘毅学堂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弘毅学堂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弘毅学堂相关学科责任教授及弘毅学堂教学秘书、辅导员等。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所有学生、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四条 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转出我院的学生均应符合本细则第一章第一条所列各文件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其中申请转入我院大类专业的学生同时要求确定分流专业,且后期不可调整。
第五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 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 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武汉大学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 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五) 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 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七)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六条 弘毅学堂各专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出申请。
第七条 弘毅学堂2023级PLE试验班、2023级PPE试验班、2023级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2023级数字经济试验班接收全校学生转入申请;2022级人文科学试验班、2023级理科试验班、2023级人文科学试验班接收弘毅学堂(含相关学院弘毅班)学生转入申请;其他专业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转入申请。
第八条 申请转入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专业学生满足以下条件:
(一) 院外学生或弘毅学堂通过高考一次招生录取学生;
(二) 高考科类为普通理科或生源省份不分文理科的学生;
(三) 高考数学成绩应达到生源地数学满分的80%及以上;
(四) 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且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并至少修读《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高等数学》(各等级)《微积分》(各等级)《线性代数》(各等级)中的一门且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第九条 弘毅学堂各专业不接收本院同年级二次选拔同学转入申请,院外申请转入弘毅学堂各专业同学要求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且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
第十条 对于特别优秀的院外学生(2023级学生第一学期/2022级学生第一学年GPA排名专业前10%并有3位相关专业教授推荐,其中1位为弘毅学堂学部责任教授,1位为申请转入专业责任教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弘毅学堂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不受本细则第七至第九条限制,获得申请转入弘毅学堂2022级和2023级相关专业资格,参加相关专业转入考核。
第三章 转专业名额
第十一条 弘毅学堂根据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综合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
第十二条 弘毅学堂各专业不设转出名额限制。
第四章 转专业时间
第十三条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第五章 转专业流程
第十四条 转专业流程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 转专业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二) 2023年12月22日前,弘毅学堂将实施细则和转专业人数计划表交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待本科生院审核后,将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三) 2023年12月29日前,在教务系统上完成本学院接受转专业条件设置。
(四) 2024年2月26日-2月27日,学生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五) 2024年2月28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六) 2024年2月29日-3月5日,转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七) 2024年3月6日,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里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附件2)纸质版连同学院转专业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送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
(八) 2024年3月7日-3月13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九) 2023年3月14日,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第六章 转入专业考核方式
第十五条 对于申请转入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专业的学生,弘毅学堂及经济与管理学院对其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拔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综合测评成绩构成及各项要求如下:
(一) 综合测评成绩=GPA*30%+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
(二) GPA为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按照百分制进行计算。如绩点为3.70,则按照(3.70/4.00)*100=92.50计算,绩点在计算前后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三)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成绩直接计算,笔试科目为数学综合知识与经济综合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四)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成绩直接计算,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和综合能力素质。
第十六条 对于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弘毅学堂对其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弘毅学堂或专业学院通过笔试、面试或其它测试方式,考核学生学业水平、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及其他综合方面,并根据测评成绩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转专业流程将严格按照本细则及学校相关通知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学生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报本科生院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转专业考核相关通知(包括笔试或面试时间、地点等各类通知)在弘毅学堂官方网站和“弘毅学堂转专业官方群(群号:571900315)”发布,不单独通知。请申请转入学生务必加入官方群并及时查看群消息,咨询电话:027-68754039(弘毅学堂教学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弘毅学堂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由弘毅学堂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弘毅学堂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