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武汉大学弘毅学堂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院)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成立弘毅学堂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由弘毅学堂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弘毅学堂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弘毅学堂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弘毅学堂教学秘书、辅导员等。
第二条 转专业(学院)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所有学生、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
第三条 2023级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2024级学生转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转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转专业(学院)条件
第五条 凡要求转专业(学院)的学生均应符合本细则第一章第三(四)条所列各文件中有关规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武汉大学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5.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七条 学生转学院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二年级及以下的学生;
3.了解转入学院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第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学院
1.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2.戏剧影视文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等单列专业的学生,其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录取最低分者的;
3.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4.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
5.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与学院签订不能转学院协议的;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8.其他根据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第九条 弘毅学堂符合转专业(学院)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出申请。
第十条 申请通过转学院转入弘毅学堂学生需满足以下学术要求之一:
1.获得“大先生”(武汉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推荐;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3.成绩优异。
第三章 转专业名额
第十一条 弘毅学堂根据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综合确定2023级各专业转入人数。
第十二条 弘毅学堂2023级各专业不设转出名额限制。
第四章 转学院规模
第十三条 综合考量《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中的标准要求,确定培养规模上限、接收转入的基本学术要求和当年能够接收转入的学生人数至学校,经学生培养规模审核小组对学院报送信息予以研究,审核结果经学校教学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统一发布。
第十四条 弘毅学堂2024级不设转出名额限制。
第五章 可转入年级和专业(试验班)
第十五条 弘毅学堂2023级、2024级可转入专业(试验班)如下表所示,其中未列出的专业(试验班)在2025年转专业(学院)和后续专业分流中均不接收学生转入申请。
年级 | 专业(试验班) | 接收及专业分流情况 |
2023 | 汉语言文学(弘毅学堂) | 接收院内学生转入申请,不接收院外学生转入申请 |
历史学(弘毅学堂) |
哲学(弘毅学堂) |
国学(弘毅学堂) |
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
数字经济试验班 |
PLE试验班(经济学) |
2024 | 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历史、哲学),未来科技试验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 | 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历史、哲学),未来科技试验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按“1+3”培养模式,PPE试验班、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数字经济试验班、智能制造与集成电路试验班、全球治理试验班、大健康试验班、国学、心理学按“4+0”培养模式。 |
PPE试验班、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数字经济试验班、智能制造与集成电路试验班、全球治理试验班、大健康试验班、国学、心理学 |
第六章 转专业(学院)时间
第十六条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第七章 转专业(学院)流程
第十七条 2023级学生转专业流程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要求执行,2024级学生转学院流程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下:
1.转专业(学院)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2.2024年12月17日前,弘毅学堂将转专业人数计划表和培养规模信息表交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
3.2024年12月27日前,弘毅学堂将转专业(学院)实施细则交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待本科生院审核后,将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4.2025年1月3日前,在教务系统上完成本学院接受转专业(学院)条件设置。
5.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学生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学院)业申请。
6.2025年2月19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学院)申请。
7.2025年2月20日-2月26日,转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8.2025年2月27日,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里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纸质版连同转专业(学院)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送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
9.2025年2月28日-3月6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学院)的学生名单。
10.2023年3月7日,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学院)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学院)的有关手续。
第八章 转专业(学院)考核
第十八条 弘毅学堂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培养规模上限,对申请转专业(学院)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转专业(学院)流程将严格按照本细则及学校相关通知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 学生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报本科生院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学院)考核相关通知(包括笔试或面试时间、地点等各类通知)在“弘毅学堂转专业官方群(群号:571900315)”发布,不单独通知。请申请转入学生务必加入官方群并及时查看群消息,咨询电话:027-68754039(弘毅学堂教学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弘毅学堂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院)工作,由弘毅学堂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弘毅学堂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