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堂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育人功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校团委决定开展 2022-2023 学年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主要包括“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和“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弘毅学堂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各专业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要求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 在校、院两级学生社团管理机构或校、院两级学生社团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5. 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 符合《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修订)的实施意见》和本次评优的相关要求。
(二)“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 为校、院两级学生社团注册会员,热爱社团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表现突出;
4.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5. 符合《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修订)的实施意见》和本次评优的相关要求。
三、评选程序
1. 评选采取本人申报原则,各申报人认真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或《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6月8日中午12:00前一并发至邮箱hyshezhi@163.com。
2. 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并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情况进行讨论。
3. 学堂学生工作办公室结合个人申报、他人推荐情况组织对申报人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在充分听取学院党委、学堂团委建议,充分考虑师生代表意见反馈后,讨论确定评审结果。
4. 评审结果在全学堂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弘毅学堂社团指导中心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