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2022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会”评比方案》有关规定,经民主推选、院系审查通过,我院补充产生与会代表1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普通学生代表(1人)
李维维
公示期自5月9日至5月11日,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11日17:00前向弘毅学堂学生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联系邮箱:hyxt_xsh@foxmail.com。
。
共青团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委员会
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学生会
2023年5月9日
上一条: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学生会第五届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下一条:2022-2023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会” 评比答辩会学生代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