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学堂2018、2019、2020级全体本科生:
2020-2021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评定工作即将展开,事关同学们的切身利益,请全体同学认真阅读下列评选要求并严格执行。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1.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由本人填写《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所有评奖需要的证明材料和申报表按年级辅导员的通知要求交至所在班级学习委员,交由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审核认定。
2.由各班组成的测评小组进行资格和成绩审核认定,并联系班级导师对申报材料中的各类问题进行讨论,并将审核的结果在班级内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示,确保每位同学知晓并同意相关的加分认定,由评审小组对最终结果进行确认。请一定注意严格按照今年奖学金评选里关于体测成绩的要求认定评审资格。
3.班级测评小组在审核完成后将综测表、证明材料、综测排名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29日前交弘毅学堂学习部。(过期不交将视为放弃评选。)9月30日前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将根据终审结果确定奖学金的排名并在全院进行公示。
二、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见附件2)。
2.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于9月30号之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的参评学生,需将成绩单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每人限1页,正反面打印)、科研情况说明和竞赛情况说明(见附件4)同时上交;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本专业前10%但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和科研情况、竞赛情况说明以外,还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对于该类学生,如无相关材料证明其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将认定该学生不具备获奖资格。
3.学校发布的国家奖学金通知链接如下,供拟申请同学参考: http://xgb.whu.edu.cn/info/1083/6199.htm,具体申报及评审以学院的通知要求为准。学院拟定于10月8号进行国家奖学金的答辩工作,请参评同学提前准备5分钟PPT答辩。
三、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
1.先进班集体的申报材料可同时准备和提交。申报班级于10月9日前所有申报材料交由学习部,学院将组织所有先进班集体申报单位进行展示答辩,申报班级准备好5分钟PPT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为评选年度获得丙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此项工作将在武汉大学优秀奖学金评选完成之后开展。
学院将根据学校奖学金工作统一安排公示所有奖学金评选的结果,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由获奖同学在系统内提交相关申请,经学院辅导员老师审核后,统一报学校。
请各位同学秉承诚信参评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此次奖学金评选工作。
弘毅学堂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