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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弘毅学堂书院制学术生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弘毅学堂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3日 15:55     阅读:

弘毅学堂书院制学术生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使用管理办法


为建设具有弘毅特色的住宿书院制度和书院文化,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自我管理能力,使弘毅学堂书院成为以思想引领为根本的思政工作阵地,以心灵沟通为主线的师生交流家园,以人文滋养为重点的博雅活动中心,以人际交往为基础的学术生活社区,以自我发展为导向的自我教育空间,现开放梅二,梅三宿舍以及本科生院弘毅学堂区域的公共活动空间供广大同学使用。为规范公共活动空间使用流程,提高使用效率,现对学术生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使用进行如下管理:

一、各区域活动室介绍

1、梅三活动室

梅三现有211311两间活动室,适用于学习研讨和举行会议等活动。

2、梅二活动室

梅二活动室现有一间学术研讨室,一间影视室,两间琴房,一间舞蹈室,两间阅览室和一间博雅活动室。

3、本科生院活动室

本科生院现有303304312三间活动室,适用于开展师生见面会,午餐会,下午茶等正式活动。

二、活动室使用介绍

1、活动室的使用范围

1)日常的学习交流活动,研讨活动,社团活动,学生会议等都可以申请使用活动室;

2)班级团建及相关娱乐活动不建议申请使用活动室。

2、活动室的使用时间

1) 申请使用梅二,梅三活动室请至少提前1天递交申请,若活动室于假期间申请使用,请在假期前最后1个工作日递交申请。

2) 申请使用本科生院活动室请提前7日递交申请,每周五处理申请。本科生院活动室由本科生院直接管理,秘书处仅负责递交借用申请。

3) 梅二,梅三活动室开放使用的时间为8:00-22:00,申请使用时间不能超出此范围。

3、活动室的使用流程

1)使用活动室需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于工作时间到学院307审批盖章。(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

2)将审批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表拍照发送至弘毅秘书处QQ公众账号:红衣秘书(1684188204)

3)秘书处在确认申请无误后,会QQ通知相应负责人具体情况。

4)负责人确认申请成功后,可直接在申请的使用时间内前往申请到的活动室开展活动。

三、活动室的使用注意事项说明

1、使用活动室严禁商业用途

2严禁邀请校外人员或其他学院学生使用活动室

3、使用活动室进行的活动务必与申请提交的活动事由保持一致

4、使用活动室请严格遵守使用时间

5自觉维护活动室整洁,做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

6、活动结束后主动承担活动室卫生及公共电器设备的管理(关闭各项电器的电源开关,包括电灯、空调、投影仪等)

6、使用活动室请尽量不要改变家私布局,若必须要改变活动室家私布局,请在活动结束后还原。

7、使用活动室时请注意不要产生过大的噪音,以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休息。

四、其他

为确保公共活动空间管理有序,对于违反上述使用注意事项的行为,将视具体情况于该学期内禁止负责人及活动成员再次借用活动室。若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将视情节严重,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校纪校规条例给与处罚。


武汉大学弘毅学堂

2021113



附件【附件1:弘毅学堂活动室使用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弘毅学堂活动室使用申请表模板.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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