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落实弘毅学堂“五育并举”人才培养理念,充分调动弘毅学堂师生的工作、学习积极性,有效提高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弘毅学堂管理办法》,现开展2024年弘毅学堂优秀教育工作者及荣誉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弘毅学堂优秀教育工作者从弘毅学堂应届毕业生所在专业方向任课教师、责任教授、学术导师、学业导师、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中产生,由相关专业学院推荐参评人员。
弘毅学堂荣誉毕业生从弘毅学堂应届毕业生中产生,由各专业班级推荐参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弘毅学堂“五育融合”以及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出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学生,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积极参与学生管理。
(二)荣誉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社会责任感强;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弘毅学堂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顺利毕业且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2及以上;
4.积极参加科研训练和各类学术活动,毕业后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继续深造者优先推荐;
5.积极参加弘毅学堂书院活动。
三、时间安排
6月5日前,各专业学院和各学科班级推荐参评人员至弘毅学堂教学管理办公室;
6月7日前,弘毅学堂确定拟获评人员名单,报本科生院审批。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