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武汉大学弘毅学堂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9[172]号)等文件通知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工作机制
第一条 学院成立弘毅学堂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弘毅学堂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学部责任教授、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所有学生、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三条 弘毅学堂各专业学生均可转出。
第四条 弘毅学堂2019级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专业、2019级工科试验班(国际工程)专业和2019级人文科学试验班(哲学)专业可接收全校2019级学生转入申请。
第五条 弘毅学堂2018级、2019级各专业或大类可接收院内学生转入申请(2018级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专业、2018级人文科学试验班英语专业、2019级PPE专业及2019级人文科学试验班英语专业除外)。
第六条 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转出我院的本科生均应符合本细则所列各相关文件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其中申请转入我院大类专业的学生同时要求确定分流专业,且后期不可调整。
第七条 申请转入2019级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专业学生满足以下条件:
(一) 院外学生或弘毅学堂通过高考一次招生录取学生;
(二) 高考科类为普通理科或生源省份不分文理科;
(三) 高考数学成绩应达到生源地数学满分的80%及以上;
(四) 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且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并至少修读《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高等数学》(各等级)、《微积分》(各等级)中的一门且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第八条 申请转入弘毅学堂其他各转入专业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
(一) 院外学生或弘毅学堂通过高考一次招生录取学生;
(二) 2019级学生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且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
第三章 转专业名额
第九条 转入名额
(一) 2019级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专业:15人;
(二) 2019级工科试验班(国际工程):5人;
(三) 2019级人文科学试验班(哲学):5人;
(四) 其他各转入专业接收院内学生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各专业人数的10%。
第十条 弘毅学堂各专业不设转出名额限制。
第四章 转专业流程
第十一条 转专业流程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9[172]号)中有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 2020年2月17日-2月18日,学生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成功提交申请学生请加入“弘毅学堂转专业官方群(群号:571900315)”;
(二) 2020年2月19日转出院(系)在教务系统中审批本院(系)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
(三) 2020年2月20日-2月25日,转入院(系)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四) 2020年2月26日-2月27日,学校审批。校审批结束后,在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五) 2020年2月28日,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105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第五章 转入专业考核方式
第十二条 弘毅学堂及相关学院对申请转入2019级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专业学生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拔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综合测评成绩构成及各项要求如下:
(一) 综合测评成绩=高考数学成绩*10%+GPA*40%+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
(二) 高考数学成绩按照(数学成绩/生源地高考数学总分)*100折合成总分为100分的标准分,还原后的分数保留至小数点2位数;
(三) GPA为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按照百分制进行计算。如绩点为3.7,则按照(3.7/4)*100=92.5,还原后的分数保留至小数点2位数;
(四)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成绩直接计算,笔试科目为数学综合知识与经济综合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五)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成绩直接计算,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和综合能力素质。
第十三条 弘毅学堂及相关学院对其他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安排笔试、面试或其它测试进行考核,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转专业流程严格按照本细则及学校相关通知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学生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报本科生院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转专业期间相关通知(包括笔试或面试时间、地点等各类通知)在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官方网站和“弘毅学堂转专业官方群(群号:571900315)”发布,不另行通知。请申请转入学生务必加入官方群并及时查看群消息,咨询电话:027-68754039(弘毅学堂教学综合管理办公室)。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弘毅学堂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由弘毅学堂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弘毅学堂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