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学生国际竞争力与国际化培养力度,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大外字[2017]35号)和《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实施办法(试行)》(武大本函[2017]5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要求
申请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间参与出国(境)交流学习活动;
符合《武汉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大外字[2017]35号)和《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实施办法(试行)》(武大本函[2017]54号)文件所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工作安排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与出国(境)交流学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往返行程单、成果报告等材料)于2018年6月15日前送交至本科生院南213办公室。
本科生院、弘毅学堂及各相关学院负责人对申请学生及项目进行考察与评审,根据项目类型及交流学习成果确定获奖人员及金额。
三、其他
申请表见附件;
有关事宜可咨询弘毅学堂教学综合管理办公室,027-68754039。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8年5月22日